第九十二章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九十二章 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第十五类注释二所规定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第十五类或塑料制的类似品(第三十九章;

(二第八十五章或第九十章的传声器、扩大器、扬声器、耳机、开关、频闪观测仪及其他附属仪器、器具或设备,虽用于本章物品但未与该物品组成一体或安装在同一机壳内;

(三玩具乐器或器具(税号95.03;

(四清洁乐器用的刷子(税号96.03;

(五收藏品或古物(税号97.05或97.06。

二、用于演奏税号92.02、92.06所列乐器的弓、槌及类似品,如果与该乐器一同报验,数量合理,用途明确,应归入有关乐器的相应税号。

税号92.09的卡片、盘或卷,即使与乐器一同报验,也不视为该乐器的组成部分,而应作为单独报验的物品对待。

总 注 释

本章包括:、

一、乐器(税号92.01至92.08:

二、乐器的零件及附件(税号92.09。

某些乐器(钢琴、吉他等可以带有电气拾音器及扩音器,只要它们在没有电气装置时仍可象普通的同类乐器一样演奏,则仍应归入本章的相应税号。而这类电气设备本身除非已构成乐器的不可分割部分或与乐器装于同一机壳内,否则均不应归入本税号(税号85.18。

没有电气或电子设备时即不能演奏的电气或电子乐器(税号92.01的自动钢琴除外应归入税号92.07(参见相应的注释。因此,税号92.07包括静电或电子的吉他、风琴、钢琴、手风琴、钟琴及类似乐器。

本章的乐器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包括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也可镶嵌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的。

根据本章注释二的规定,用于演奏税号92.02弦乐器的弓及拨子以及用于演奏税号92.06打击乐器的棒(包括软头棒及槌,如果与该项乐器一同报验且数量合理,用途明确的,可归入有关乐器的相应税号而不归入税号92.09。但是,税号92.09所列的卡片、盘或带卷,即使与乐器一同报验,也不应视为该乐器的组成部分,而应作为单独报验的物品对待。

标签:
分享: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