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反映

情况反映

广东省政法委办公室负责人:

反映人:刘世炳,男,50岁,户籍:汕尾市城区捷胜镇,现住海丰县海城镇解放南路中心小学3栋201号。

我于2011年12月26日晚9点许,突然被数年前曾认识的陈伟雄骗至汕尾园林中街快捷驾校对面的饭店,以邀请吃宵夜为由,被其事前纠集的团伙抢劫犯陈小辉、吴萃然等7人以捏造债务纠纷的理由,他们等人用刀棍,用暴力将我一番残酷毒打,致使当场昏厥之中,还用鞋尖踢断肋骨。抢走了新购的士一辆,车上皮袋,钱袋内装现金12万元和手机两部,还有捷胜经营房地产的一切手续,单据全部一洗而空。又将我蒙上眼睛绑架移往一个附近似有农村旷野地方,再行毒打至再次昏厥。于重危之中幸朋友把我送到汕尾中山医院和逸挥医院抢救治疗。

当时我被其伤害抢劫后,我亲属曾连续报警十多次,办案人员无到场,城区中区派出所办案人员后才在逸挥医院11楼敷衍了事做笔录。该派出所人员将我明显被抢劫团伙伤害和抢劫一案传扬是经济纠纷。对此案迟迟不予追捕办理,让其犯罪分子逃之夭夭,至今不抓捕归案。

由于该案派出所人员办事不作为的表现,故无法把案情跟进上报上一级公安局。我家属曾于2012年1月10日将本案详细告汕尾人民书,控告城区中区派出所的明显失职,行政不作为。经汕尾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的批示后才将案件送至汕尾市城区公安局刑警队办理。

由于案情没有及时办理拖延,我探听该案已转上城区刑警队,我曾找到办案人员刑警一中队庄建生队长要其电话,而他给我二个电话,其中一个是空号,在2012年2月7日晚上8点多钟,有朋友打我电话,说在滨海看见凶手吴萃然等,叫我及时赶到,我当时在海丰,打电话说明情况,当110及时赶到当没法上宾馆查房揖拿凶手,说要当地派出所才可以查,没办法我当时打刑警一中队庄建生的电话没有接听,连续打了四次和办公室电话原来是空号,他拒绝接电话,有意拒绝沟通。刑警队办案人员不担不认真为民办事,在2012年2月11日反而打电话到捷胜派出所了解我的记录。

标签:
分享: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