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玉石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报名通知

关于开展玉石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报名通知

由国家人社部委托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举办的工艺品雕刻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技术等级认定,2016年度培训考核已正式开始报名。即日起至5月25日协会秘书处接受报名咨询、辅导报名有关手续。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带城桥路151号 苏州南红交易中心四楼 南红专委会办公室

电话:欧主任 0512-65113836 18114353682



工艺品雕刻工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申报条件

一、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主办的首饰玉器百花奖金奖获得者,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组织培训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
4、本单位技术骨干,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不低于15年,有较突出业绩,其作品在国家、省市级评比中获奖。经单位同意推荐者。(获奖证书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及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主办的奖项);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全日制)以上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高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含高等)以上职业学校(院)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全日制)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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